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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服務

香港循理會的社會服務理念與政策

一、理念

循理會繼承了約翰衛斯理牧師的精神,重視社會服務為教會使命的一部份;約翰衛斯理雖廣泛地被視為一個成功的佈道者,他同時也是一個關心社會的人;在 年,他對當時英國社會流行之奴隸制度,他作出十分嚴厲的批評,這事帶給循道宗會友一個很深的印象;約翰衛斯理本身經常節省金錢用作慈善工作,他也教導會眾對窮人作經常捐助;另外他也建立了免費診療所,及寫了一本醫學手冊,對貧窮人帶來很多幫助;同時約翰衛斯理也設立學校,令低下階層兒童有機會受教育,這一切在當時都是突破性的嘗試。約翰衛斯理對英國國會也帶來影響,以致一些保護勞工及社會福利的法案得到通過,他並且影響了一些人,令他們積極地與社會中的罪惡對抗。
  循理會規程中記載:「教會使命包括基督教教育、佈道、世界宣教、及社會服務。」在另一段中,對社會服務有以下的描述:「教會關心人的需要的活動,這是神的愛的流露,在地方堂會的層面,可以由開辦日間託兒中心到提供老人服務;循理會會友可以參與不同機構,一同合作支持退休者之家、醫院、和城市使命工作,他們也可以向未婚媽媽及棄嬰、孤兒等提供幫助。」

二、政策

在上述的傳統與基礎下,香港循理會之社會服務政策是:

  1. 社會服務的價值
    我們肯定社會服務本身的價值,參與社會服務是教會使命的一部份;社會服務是基督之愛的流露,因此,無論服務對象對基督教的態度如何,我們也願意為他們提供高質素的服務。
  2. 社會服務與傳福音的關係
    由於神的愛推動基督徒關注人的今生及永恆的需要,因此:社會服務與福音宣講的關係,應像錢幣的兩面,二者不應分割、也不應互相排斥;它們應該是伙伴,彼此合作,為服侍對象提供整全(包括身心靈各方面)的服務;也應互相尊重對方的重要性(甚或優先性)。
  3. 經濟
    循理會可將本身的金錢用於社會服務工作上,但假如有其他社會資源(例如一些基金)可供運用,我們應該首先考慮使用它,以致我們可以將本身資源用於其他方面。
    作為一個基督教機構,我們不會接受獎券基金、賽馬會、或其他與違背聖經原則的事業有關係之組織的支持。
  4. 服務中心與地方教會的關係
    關於向公眾負責之問題,我們應清楚說明,在開放及辦公時間內,服務中心有優先權使用地方;在這些時間內,假如教會想使用地方,他們需要向中心主任申請,在不影響中心活動的情況下,可獲批准使用。開放時間以外,教會有優先使用權。
    服務中心與教會應盡力建立合作關係,他們可以辦聯合活動,以致我們可以將社會服務與福音宣講互相結合,帶來人們整全的祝福。

(輯錄自香港循理會社會服務部員工手冊, 199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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